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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5-18 00:22:34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健全信息安全体系”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了信息化建设规划中,并明确提出“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面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岗位明晰责任。知识产权局历届党组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多次作出信息安全方面的重要批示,在2011年和2012年的工作计划中,均把完成备案信息系统的等级测评和安全整改工作纳入信息安全重点工作之一。2011年8月局机关新设立信息安全处,明确了“负责局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业务职能。(二)制定、汇编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文件。为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局梳理形成了包括策略总纲、组织体系、检查审计、人员管理、保密、安全培训、基础环境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安全责任追究等在内的一系列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试行制度,并整理成册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安全工作文档汇编》。(三)重点加强信息安全运维和应急防范体系。为保障核心信息系统的安全,知识产权局建设了信息系统和数据的灾备中心,形成了两地三中心的信息系统灾备环境。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应急处理预案,建设了应急系统,并制定了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不定期开展演练工作。(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等级测评和建设整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总体计划,并将局机关所有测评整改项目和信息安全建设项目的预算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五)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落实。知识产权局认真研究公安部下发的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书,对照反馈意见查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提出的要求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真正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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